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,研究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、工作规划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2、监督、指导全区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,并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咨询、检查、考核等活动。
3、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宣传、报道,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;组织和实施档案人员业务知识培训。
4、定期接受、征集档案,搞好档案整理保管,提供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,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档案的完整、安全,不断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。
5、组织档案管理行政执法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案件,加强法制化建设,保证依法治档的落实。
6、对未到期可公开的政策、法规性文件以及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档案及时划控。
7、承接档案史料的编研及陈列展览工作。
8、组织召开档案工作会议,分析总结交流经济,表彰先进,并向区委、区政府报告工作。
9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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